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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撰稿张静通讯员孟文杰)倒卖管制药品能盈利吗?此类行为可能触及不应跨越的法律界限。近日,昌平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倒卖非法药品案。两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从重处罚。 2025年7月,李某在社交平台上看到吸毒者试图购买盐酸曲马多片的信息。当李某听说倒卖药品可以靠差价赚钱时,他突然灵机一动,产生了非法牟利的念头。他通过朋友认识了经营药店的被告人马某。 2025年7月10日至11日,马某通过trOffline行动,在街头以68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李某出售10盒盐酸曲马多片(每盒10片)。 2025年7月11日至18日,李先生销售7盒盐酸曲马多分别以300元和750元的价格向刘先生和王先生购买药片,通过更换外包装并通过快递寄出,并获得差价。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作为药店经理具有药品相关知识,且明知盐酸曲马多片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处方药,其销售和购买受到严格限制。其明知自己的药房无销售麻醉药品许可证,且对方可以向吸毒人员出售药品,非法隐匿、销售精神药品牟利,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明知盐酸曲马多片可以作为吸毒者的替代品,为了牟利,他主动通过网络寻找吸毒者。他从一个徘徊者那里买了盐酸曲马多药片,包括降低价格,通过快递方式卖给吸毒者。这一事实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昌平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李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法院判决对被告人马某、李某返还的赃物依法予以没收。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