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这个名字其实是一种“小淡水”乳制品饮料,但“可以生吃的鸡蛋”的客服并不建议生吃。 “冬虫夏草卵”简单来说就是含有昆虫和草的饵料。有些“骆驼奶片”只含有2%的骆驼奶粉。虽然看起来像“东方叶”,但实际上是“东方清凉茶”。 “差不多”、“一号土”为注册商标……2025年以来,北京报社推出多期《消费者质量报告》专刊和调查报道。新京报记者发现,其他品类新概念、新包装、在产品名称中注册“新锐”商标、强调概念性添加剂、“借力知名品牌”、“贪图便宜”等都是混淆食品名称的营销伎俩。在新概念和其他类别中加入误导性包装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一些食品零售商正在创建或使用误导性的词语听起来优质和健康来命名他们的产品。然而,一些“新概念”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营销噱头。还有一些产品名称与实际类别严重不一致,仅靠名称就会误导消费者。近年来,可生食的鸡蛋受到市场关注。但新京报记者发现,人们普遍宣称的“生鸡蛋”“无菌”只是强调“不含沙门氏菌”,对其他致病菌的检测标准也不同。对于产品“独生元金奖婴儿生鸡蛋”是否可以生吃,该店的客服回应称“不建议生吃。”永辉农场可生吃的鲜鸡蛋包装上写着:“建议老人、孕妇、幼儿、肠道不耐受者和免疫力低下的人将鸡蛋彻底煮熟后再吃。” 30 人中调查中随机生吃的鸡蛋种类,有的符合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一半以上符合《食品安全国家鸡蛋及蛋制品标准》(GB2749),这是鸡蛋的通用标准。国家蛋鸡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研究员张军民指出,即使鸡蛋质量安全指标符合相关规定,也不建议食用生鸡蛋。另一方面,遵守质量和安全标准并不意味着完全可靠。鸡蛋在生产、运输、销售和储存给消费者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外界环境接触。虽然概率较低,但存在被病原体污染的可能性,吃生鸡蛋会增加食物中毒的风险。另一方面,生吃鸡蛋时,鸡蛋中所含的卵类粘蛋白和亲和素会影响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降低营养成分。提高养分利用效率并增加肝脏的代谢负荷。对于“无抗鸡蛋”,行业内共识不够,认证标准也不统一。我国有关于无抗鸡蛋和蛋鸡技术法规/标准的地方标准15项,行业标准7项。不过,“抗生素”要求是指抗生素或更广泛的抗菌药物,而“不含抗生素”是指最终检测结果是否不含抗生素,或者整个繁殖过程不含抗生素。因此,市场上所有“无抗鸡蛋”品牌很难处于同一水平。 “冬虫夏草蛋”的误导性名称,也让人们很难对冬虫夏草产生不信任。北京某报记者走访现场发现,冬虫夏草蛋的市场价格区间较大。名称中的“冬虫夏草”二字并不代表传递给人类。一些冬虫夏草蛋品牌称,他们的“冬虫夏草”是在养殖过程中添加了“蝉虫草”,越来越多的企业声称所销售的“冬虫夏草蛋”只是蛋鸡饲料中的昆虫和草。 “他们吃谷物、饲料等,”一位部门官员说。它们都属于营养调节的广义定义,并且两种方法生产的鸡蛋的主要营养成分相似。总体而言,“冬虫夏草蛋”看起来只是一个卖点。除了概念包装外,企业还尝试使用产品名称来混淆类别。 2025年“3月15日”期间,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上发现,部分产品包装正面高亮显示“酸奶XX”字样,侧面却小字写着“酸奶味饮料”、“含乳饮料”字样。有厂家坦言这些饮料“只是酸奶擦的概念,属于“前卫”产品。新京报记者随机购买的7款产品中,没有一款执行或符合酸奶标准《国家安全标准》《发酵乳食品安全》(GB 19302)。业内专家建议,要想避免产品名称的“陷阱”,关键是要学会看配料表、营养标签和操作标准,而不是对于所谓的新概念产品,可以先查阅相关科普,对于长期会流行的概念,行业还应考虑推动国家标准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市场良性发展。“边边”商标主要是用来识别和区分产品的产地。在产品名称中使用品牌名称“边边”,以迷惑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和质量的认识。例如,百祥的“多半”和“多半”方便面系列的广告语一度让许多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的是超大号产品,但“多半”和“多半”实际上是该公司的商标。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上看到,百祥的腌牛肉面“多半”等面条重100克,红烧牛肉面“多半”等面条重110克,而百祥的各种不添加重量的方便面重75克。参照此,前述“多罕”系列面饼的增重率仅为三分之一,“多半”系列面饼的增重率还不到一半。对此,百祥发表声明称,“大部分”产品是110克至120克低筋面粉的大容量产品,相比于原来的70克蛋糕粉的公羊。 “半多”是在原60克面饼的基础上推出的100克面制品。最初的提案是要求注册商标,以区别普通产品和消费者购买的产品。 “如果消费者遭受恶意侵害,则可能会造成不便。” ” Ajustaremos inmediatamente embalaje de “la Mayoría” de los Productos para evitar engañar a los consumidores. Baifang no está alone en los malentendidos causados por las marcas commerciales. Después de que 广东第一食品有限公司 (en lo sucesivo, “Daichi Foods”) 注册人“Daichi Buto”例如,《商业马报》称,“一号土®猪”在当地的猪肉生产中受到消费者质疑,对此,第一食品回应称,该公司同时拥有“一号地球®”商标。方舟和“No.1 Earth Pig®”商标。 “一号土猪®”,我们使用的猪肉是在广东和广西壮花猪的基础上开发的。一号食品的鸡肉产品“一号土®鸡”还具有“一号土®”与农产品名称的连接方式。此外,与“一号土猪®”不同,“一号土鸡”不是注册商标,其商标申请已被驳回,理由是“可能误导消费者了解产品特性”国内对“土鸡”的定义尚无统一标准。商标纠纷后,一号食品开始更换产品包装和相关广告。 1 Cerdo Nativo”和“No。官方网站、产品包装和肉店招牌上的“1 Pollo Nativo”已被废除,并已被“No. 1 Pollo Nativo”取代。 1 Native Pig®”,“No。 1 Cerdo Nativo”和“No。 1 土鸡”。 普拉“异化”商标的行为还体现在一些标榜“零添加”的产品上。例如,Cath’s Original 007益生菌酸奶的产品瓶上有一个大红色字母“0”,一些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这意味着它不含糖或添加剂。但事实上,“0”是卡斯乳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上面标有很小的字体“TM”。右下角有尺寸,产品成分表中含有千川香料工业的“森”白砂糖。 《河流0》也曾卷入相关争议。 2025年3月,媒体检测发现,标有“Senwa 0”的Senwa Tamakura Honjo 380 Days酱油镉含量为0.011 mg/kg。千川香料工业曾两次声明“千川”为公司注册商标,严禁在“千川”系列产品的制造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隋黑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表示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买产品的真实特性。产品包装条件可能误导消费者甚至引人误解的,涉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的促销、误导性广告或者虚假促销、广告,可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能引起消费者投诉、投诉以及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特征产生误解的误导性商标不得注册。注册成功后,商标局及其他部门或个人有权对商标注册进行声明或者要求声明。该商标无效,因为它具有误导性。针对“无添加”随意标注的情况,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于2025年3月发布,明确包装食品中不得使用“无添加”、“不含添加剂”等词语强调食品成分。促销中强调成分,实际上是对“高营养价值”的概念补充,这也是很多食品吸引消费者的主要卖点。但新京报记者发现,部分产品名称中列出的营养成分或相关成分实际上是“理论上的添加”,所谓的营养功效只是营销说辞。 DHA(二十二碳六烯酸)有助于儿童大脑发育,因此鳕鱼的DHA含量比较高,近年来鳕鱼香肠等零食也受到家长的欢迎。但北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鳕鱼香肠的主要成分并非鳕鱼肉,而是“鳕鱼肉末”或“冷冻鱼糜”。例如,En storetsu 的深海鳕鱼香肠是由冷冻肉末制成的。冷冻鱼糜的成分并不是鳕鱼肉作为主要成分,而是首先是咸水鱼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副主任郭前英认为,从营养角度来看,鳕鱼香肠配料表中的第一个成分是鳕鱼肉、鳕鱼肉碎还是冷冻肉碎,有很大区别。经过加工后,鳕鱼肉中的营养成分有一定程度的损失,但最大限度地保留了鳕鱼的营养成分。鳕鱼酱可以进行漂洗、脱水、消毒和其他加工。还添加磷酸盐以防止因冷冻而变性。在这个过程中,水分的流失率很高,所以易溶维生素。冷冻鱼糜的营养状况更难以保证。一些鱼糜冷冻鱼是将鳕鱼片与相对便宜且便宜的鱼种混合制成的。父母关心的DHA和EPA(二十碳五烯酸)等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可能会根据鱼的种类而减少。 “为孩子选择鳕鱼香肠时,建议在成分中优先考虑含有至少60%鳕鱼肉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鳕鱼肠还添加了DHA海藻油,进一步促进“DHA 1+1双营养”。例如,“爷爷农场DHA-高蛋白鳕鱼香肠”的宣传页上写着“鳕鱼所含的DHA中添加了DHA海藻油”。不过,从成分表中可以看出,DHA海藻油是这款产品中成分含量最低的。取决于DHA藻油的添加量大于0.05%和含量,如果藻油中DHA超过40%,据估计,每条鳕鱼肠(10克)中海藻油DHA提供的DHA含量仅为2毫克,即1/20,000倍。日本最早的注册营养师之一李良利指出,企业首先利用“鳕鱼=高DHA”的固有印象,然后添加藻油和鱼油,打造“双重DHA补充”,但实际上,他们能提供的DHA量极其有限。 3岁以上儿童每天所需DHA摄入量为100毫克。仅吃鳕鱼肠来弥补这一点是不现实的。骆驼奶制品的营养窍门也备受关注。电商平台上,一款名为“谷掌贵骆驼奶片”的产品,自称“正品新疆骆驼奶片”,在页面上突出显示“骆驼奶营养更丰富”等关键词,并对比营养成分,表明骆驼奶在蛋白质、钙等方面优于羊奶和牛奶。不过,北京报记者在查看配料表时发现,该产品的第一个成分是全脂奶粉。客服后来证实,这里的全脂奶粉是指牛奶粉,奶片中只含有10%的骆驼奶粉。另一位消费者的售后说明中,客服告诉他,骆驼奶粉的含量更低,只有2%。北京中医药大学认为,卖家利用产品名称夸大骆驼奶成分的比例和功效,误导消费者认为自己的产品比普通奶片更好,这种做法就存在问题。可能被视为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广告涉嫌不正当竞争。除了利用概念、商标、添加剂等创造命名花招之外,也有企业试图“模仿”通过直接注册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或公司名称,或者模仿产品的包装、装潢,“搭便车”知名品牌。 “我以为买的是东方叶,结果收到后发现是‘东方清凉茶’。”一些消费者抱怨说,他们被交易平台或电子平台上低价的“茉莉花茶”所吸引。下单后发现该产品的包装与农夫春销售的东方绿叶的包装非常相似。不仅瓶子的图案和颜色相似,就连茶园的图案也一样。只是名称改为“东方清凉茶”。北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款“东方冷茶”一盒9瓶售价仅17.9元,每瓶不到2元,不到正宗东方叶价格的一半。另一方面,“东方双茶”产品不采用茶叶提取技术,成分表中含有9种添加剂。质量与东方树叶相差甚远。农夫山声称,“东方双茶”的包装与东方叶的包装实质上相似,被认为是侵入性产品。有关部门已介入。东方双茶的制造商须泽友香食品工厂并非第一次涉及此类行为。据天眼茶业信息显示,该公司因涉嫌“牟利”知名品牌多次被起诉,涉及“刘核桃”、“益力多”、“新摩苏莲”、“金地牧场”等多个知名品牌,涉案金额约75万元。其中,该公司的“金龙核桃”被发现与阳原市的“刘核桃”包装装潢相同,被认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范畴。该公司生产的“智双威动力乳酸菌饮料”被认定侵犯商标权,原因是其“北京中原乳业股东张艳峰先后注册了南和县旺旺乳业有限公司、北京达利源食品有限公司、农夫果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但名称与“名牌”等知名品牌重合。 “旺旺”、“达利园”、“农夫果园”等相关公司现已被删除,且该公司的“兴中源”、“中源”等商标与江中药业的“中源”商标近似,曾多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恶意复制、模仿他人商标”为由宣告无效,北京合伙人刘晓飞的主观恶意明显。国风律师事务所分析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过去,互联网不发达,信息传递不便,同一个公司名称可能在不同地区注册。为此,一些公司在别处使用他人的商标、公司名称注册自己的名称,造成市场的误解和混乱。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均规定:明确在先权利的保护原则和处理方法,从预防的角度来看,如果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申请注册公司名称,除非有授权或存在平等关系,报告指出,如果有人故意注册公司名称,一般工商登记机关不会允许注册。复制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或者驰名未注册商标,造成市场混乱的,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对方商号;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索赔和不正当竞争索赔。如果诉讼胜诉,对方不执行、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将公司名称临时变更为公司注册代码,可以有效解决此类纠纷的执行问题。新京报记者、编辑王思阳、校对李岩、刘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