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新华社3月14日报道,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近日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产品跨境退货模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运(海关监管代码:9610)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向境外退运货物时,无需将货物退回原出口海关的监管模式。相反,您可以灵活地选择全国各地的海关口岸来处理退货和移民。报道称,海关总署2024年11月宣布,同年12月15日起,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成都、乌鲁木齐20个直属海关实施跨境跨境通关试点。——各关区边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模式。经过一年的测试,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根据本公告要求,跨境退货仅适用于型号9610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同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可以通过关区退货,但退货只能退回至海关监管工作场所或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场所。公告还明确,在关境内从事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业务的企业必须规范操作。并具有独立的业务功能区。生产作业系统的相关数据应向海关公布或接入海关信息系统。作为一种新的实习形式与国际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然而,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跨境退货问题一直是困扰行业发展的问题和难点。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退税政策的推出旨在解决传统模式中“退单难、成本高、退货周期长”的行业挑战,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经济的逆向物流通道,从而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外,结合今年2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跨境电商出口及退货税收优惠政策,可产生协同效应。三、措施叠加效应,共同提升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编辑刘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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